前天,在一家鞋店买鞋,被店里的开水烫伤多处。(进店的时候根本没注意到店里有引水机。)记得当时的引水机(很小的那种引水机)放在门口堆起来的鞋盒上,有成年人那么高,而且是插电的状态,引水机在我的左边,我当时右手拿着一只鞋在看,这时感觉到旁边的鞋盒要倒,习惯性的去扶,没想到上面的引水机也倒了,水全泼在我手上,我赶紧后退,老板过来扶住了引水机,这时检查两个手腕被烫了,还有肚脐左边被烫的当时皮都起来了,左腿上还有一块,右腿上也被烫了一个泡。当时老板就说是我自己碰到了,平时都放在那个地方都没事,我回了老板一句我根本就没碰到。没想太多,就往旁边的医院买了一个烫伤膏在卫生间里用水冲了一下,就涂上了,因为急也没有拿发票。痛的受不了就搭车回家在家躺了2天。
明天准备去鞋店里要求索赔,不知道老板会不会赔偿?
应该如何赔偿才合理?
赔偿费应该是多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