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的前夫将县城平房在2005年偷偷卖掉了,我们之前有离婚协议,他只有居住权,归属权是孩子。孩子跟了我。我听说后自2008年2月份起诉,到今未果。听说明年城镇就要进行拆迁,现宅基证是孩子爷爷名字(已故),不知我有否产权,到今迟迟不给解决我该怎么办?请为我解答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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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你应当没有产权,如果这时候拆迁你可以将法院的立案通知书,交到拆迁部门,房子一般不会被拆迁。满意采纳为答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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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拥有所有权,您监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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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签不影响你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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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证是孩子爷爷的名字”你所说的房屋是农村的宅基地吗。按照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归集体所有,擅自买卖,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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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未下来,不能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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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产已办理过户手续,则应以现在的房产证为准,未办理过户手续,以原房产证为准,对房产证存在异议,应通过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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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拥有所有权,您监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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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