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家在农村,近期将要拆迁。现有一个庭院,其中有父母早年所建平房5间,我和丈夫共同出资所建平房2间(一直作为家庭公用),我弟弟和弟媳共同出资所建5间出租房。 请问,如果拆迁时进行财产分割,我应得到多少份额?是否在父母的宅基地上建房,其产权就属于父母所有呢?请给出详细解释并注明法律依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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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产权登记为准.没有登记的,你们有证据证明有出资的,可要求父母合理补偿.协商解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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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登记是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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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建的的房子是谁的。房屋的补偿是给房屋所有权人的,土地的补偿是给宅基地使用权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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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一般以登记的为准!除非另有证据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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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