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曾经在一所私立学校教计算机,由于校长拖欠工资,我一气之下拿走学校的一台电脑主机,并对校长说:“发我工资,我便把电脑主机还给学校。”拿走主机时校长不在场,他便报案了,还威胁说刑事立案。拿走主机的时间是上午9点,但到中午12点的时候我又给他送回去了(因为他威胁我说已经报案,要刑事立案)。现在我已经不在那个学校工作了,工资我一直也没有拿到,但是警察也一直没有来找我。我想问一下我的情况算不算有犯罪记录的人?到底我的事有没有刑事立案?是不是立案以后一定被抓?

民事相关
2009-05-06 09:32:2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