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开打字复印店,因业务扩大,增加业务,聘了工人,也能制作加工电焊雕刻等,但在变更营业执照时,不知道把所有的项目都要填全,制作加工可以写但因不知道,以为服务就包括了.2008年12月给广告公司制作的焊了一个牌子,当时广告发布字号广告公司办理的,可我们这的工商部门说我超范围经营要罚2000元,(总金额1000),我想知道他们这样做对?
《工商行政管理处罚条例》中有“第八条 对下岗失业人员或者经营条件、经营范围、经营项目符合法律、法规的,应当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应手续,合法经营”关于经营范围的内容到写多少是否都写全我只是个个体户我不可能都知道,我认为没给他们送东西所以就重罚,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