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我姐姐到綦江**超市购物,因一念之差,偷了超市价值四十多元的东西,被超市便衣和监控看见,然后被带到了超市监控室,交出了包里的东西,也被迫交出了所有的省份证件和银行卡,声称交派出所处理,或者是根据超市规定,偷一罚五十的制度进行罚款,还要我姐姐把她的孩子带到超市,要孩子目睹母亲偷东西的行为,同时还要通知我姐姐工作单位,还说如果交派出所处理的话要背拘留15天,我姐姐显然被超市工作人员的做法吓到了,为了不被孩子和单位知道,只有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被**超市罚了2000块钱。
律师,据我了解,超市不是行政管理机关,不具有罚款的权利啊,我们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