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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09 上午9点,王女士回家路上遇到张某,张某(男,35岁,)正架驶一辆摩托车(无驾照,且车上无头盔,他本身也没戴),王某请求张某带她一程,张某答应。摩托车行到一拐弯处,因车速太快,将王某抛至路上。此时,王某感觉头痛但还有知觉,但头部看不出流血。张把王送到王的家后立即走人,没有告知王的家属(王的婆婆公公等当时就在王某的家里)。王某一直躺在家中,直到当日下午2点,才被她的婆婆发现,由于交通不便,送到医院已经是下午4点。到医院时,经医生检查是内出血,头部有3处伤,且因没有得到及时救治头部的血液已无法流通(血已凝固)。 王某虽没有生命危险,但醒来后神智不清而且失去部分记忆,失去两块额头上的骨头。医生判断,若王某能在3个小时前被送到医院,无须开脑就可以恢复,也不会这么严重。 事出之后,警察在调查此案时,张某先是拒绝承认此事与他有关,后来根据证据被迫承认。 问:1、如果此案通过调节,私了的话,王某的医疗费(包括王某的亲属因照顾王某的误工费、营养费、王某今后的后续治疗费)如何分担最合适? 2、如果王某采取民事诉讼,胜诉的可能性大么?

交通事故
2008-11-05 20:53:0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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