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问:母亲过世后,父亲将原来两人共有的房产赠与了我,并办理了公正及过户手续。今后如果父亲反悔,是否可以将赠与收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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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予人可以撤销赠予: (一)严重侵害赠予人或者赠予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予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予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予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予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予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予。赠予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如果赠予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予义务.具备上述条件的,才可以行使撤销权,也就是说才能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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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之间的赠与合同经过公证,原则上不能撤销,但如果你不履行赡养义务,你父亲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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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