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货款写了张欠条已经12年了,每年我去收不到,还有法律效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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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按照最院的司法解释,对于归结欠款而出具的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的具体时间,从出具欠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其诉讼时效为2年;
【2】除非你可以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加于证明,证实你每年都有去催款,而主张诉讼时效发生中断,而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3】建议继续收集相应的证据加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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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未写明还款日期,可以委托律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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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欠款非借款;除非对方重新确认欠款,不然已过两年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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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写的是欠件,而不是借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对于归结欠款而出具的欠条,从出具欠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为二年。如果你无法提供证据证明你每年都有去催款,即有中断时效的事由,你的请求就已过超过诉讼时效了,人民法院就不予保护。具体事宜可以与我联系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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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证据证明你有在追讨的话,那么是不会超过时效的,当然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护你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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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