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冒昧在节假日里打扰您休息实属不该,多有不便还请见谅!
我姓刘,原是XX食品有限公司的一名餐厅助理,于2009年2月份离职于餐厅,离职的两个月工资都未发放原因是资金不足。可与2009年4月25日餐厅却贴一公告说我被辞退还出言重伤我人格问题,对此公告我与2009年5月2日才得知此消息,听之实为愤怒,想不到这么大的公司会因拖欠员工几千元的辛苦钱而恶意重伤他人人格为处决依据,身为大学刚毕业的青年我想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名誉及其人格,我手中有证据并且餐厅提出的所有证人都对我可以做以公正的评价,雁过留声,人过留名!我不想平白无故背上一个虚无有的罪名。因此特意恳河南律师网能够给予指点迷津,让事实早日还我公道,感激不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