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一共有五个子女,三个儿子和两女儿,奶奶健在。
之前我爷爷通过厂里买了一套福利房,是我爸爸出的钱买的,我爸是大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爷爷的名字,然后我爷爷要求赠予给我,后来到公证处爷爷奶奶和我办了赠予公证书,公证书上写着需要办理过户手续,爷爷和奶奶有永久居住权,之后爷爷生病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接着去世了,由于我爸是知青,房子中只有我和奶奶两个人的户口,半年后房层拆迁,我们拿了拆迁的钱和我再贷款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户口有我、我女儿和我奶奶三个人,奶奶和我一直居住着,现在我奶奶的另四个子女要求以我们现居住的房屋估价一半给奶奶,让奶奶搬出去住,请问我奶奶对现在的房屋是否享有所有权?如果我的叔叔和姑姑提起诉讼,我的胜算有多少?还请专家们支招,万分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