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在法院我的当事人[21岁]在调解员调解下签下调解协议,是不合理的.事由是;[一]没让他对当天对方提出的要求先回家与亲人商议再作决定,[二]也没提醒他有否遗书之类的证明材料[当天没有出示遗书证明材料,第二天出示的],而只含湖提及还有无其它旁证,[这是法律术语,因为旁证可以包含许多内容]就让他单独在短短的两个小时左右时间内怎样才能申诉达到撒消已生效的调解协议完成本该属于他的房产[假定现市价24万元之巨割让]作出决定.这个过丶当事人.从法理上来讲对方巳经构成违法,欺骗法律,无视法律,用不当手段诱导,欺诈我方当事人合法权益.难道调解协议还有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