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工程承包商,我的一个工人年龄在五十岁,在2008年3月在地下室上班,在梯子第二步滑落下来造成腰2椎骨折,经松岗人民医院治疗现已全部康复,现鉴定为九级伤残,请问需赔付他多少钱,所有医疗费用我已全部支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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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九级计发二个月.
如果在合同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还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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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年龄在五十岁,是否有工伤保险? 有保险按照保险标准补偿。
现鉴定为九级伤残,没有保险, 需赔付他20年*20% 的当地社会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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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求用人单位(社保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前面三项总共可获得16个月的本人工资,当然还可以要求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医疗费等,如有疑问欢迎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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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该员工要求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九级计发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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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对方是按照工伤来诉讼还是按照人身伤害诉讼,赔偿标准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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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