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在某会所办了一张会员卡,五次消费只去了两三次,因为个人原因没有继续消费,也没和该会所联系。
今天去了该会所,会所说有交费的收据只能证明我交了钱,但没有会员卡不能说明我是否消费完(会员卡上有手写的消费记录)。
我说他们应该有每次消费的记录,他们说没有登记,要登的话只有登在电脑上,但现在电脑换了,什么都看不到了。还说即使有会员卡的话,两年也作废。我说在银行存钱,把存折丢了银行都可以补办的,存的钱也可以取出来。他们说他们是私企,没有这么完善。
我想请问各位律师,像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难道就因为没有会员卡就什么都否定了?是否私企就可以对会员卡有任意解释的权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