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孩子在幼儿园上学,中午被饭烫伤深二度,

损害赔偿
2009-04-29 10:06:1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你可以结合具体情况,要求幼儿园承担相应的责任。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你可以结合具体情况,要求幼儿园承担相应的责任。
  • 幼儿园承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消费者在餐馆就餐后食物中毒怎么起诉商家
消费者维权 3830
工伤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劳动仲裁
工伤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劳动仲裁期间还要上班吗
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期间还要上班吗
申请诉讼保全什么意思
诉讼保全担保
申请诉讼保全什么意思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