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因为项目想成立一个新公司,但因为项目是一系列的,每个阶段会有不同的股东退出或加入,我知道可以在章程中规定按项目进行权利和义务的分配,但那应该仅限于成立初期的股东之间吧,如果第一个项目做完,其中部分股东就必须退出公司,那这样我们应该怎么制定公司章程才能理清这个关系。比如说,我第一个项目启动时是4个股东,此时注册了公司,但这个项目完成后,其中2个股东就必须退出,当第二个项目启动时,另外1个人会加入到项目中成为股东,以后也都可能是这样的情况,我们该怎么办?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