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父亲在广西南宁上思有一幢400多平方二层的楼房,房子是1984年起的. 当时户口在那里是没有搞房产征的,那个时候也没有开始有房产征,91年搬迁至广东台山和户口迁出,97年父亲回去房子还好好的,到了2004年回去房子就给当地的村民拆了门和窗,到了去年回去就连地脚都给挖起来. 当时了解的情况是附近的村民拆的,有用的东西就拿回去用,没用的就拆了拿铁去卖了. 请问现在怎么办?怎么去做?

损害赔偿
2009-04-30 11:51:4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房屋无房产证可以贷款吗
2660
通用辞职报告范本
辞职报告范本
通用辞职报告范本
法院强制拍卖房产流程是什么
司法拍卖房产
法院强制拍卖房产流程是什么
保险诈骗罪与诈骗罪有什么不同?
保险诈骗罪与诈骗罪
保险诈骗罪与诈骗罪有什么不同?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