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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者某甲,一日突然用木棒将邻居乙的孩子(7岁)击伤,经抢救治疗后脱险。双方就损害赔偿问题未达成协议。乙遂向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甲赔偿损害。甲的父亲先是提出甲士精神病患者,法院不应受理以甲未被告的起诉,并拒绝应诉。继而又提出如果应诉的话,要求委托一名律师和一名医师与他一道出庭代理起诉。 请回答:1.某甲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可否列为被告?(详细说明) 2.甲的父亲委托代理人的要求是否妥当?请详细说明

债权债务
2009-04-25 18:44:20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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