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非常感谢您及时的回复。您的解答很专业。我还想问一下,公司是2009年4月2日通知我的,按武汉市平均工资为基数x3作为一年的补偿,应该按2008年的市平均工资还是按现在2009年的平均工资,2008年的平均工资是多少?另外,还有律师说应按我的实际平均工资算,到底应该怎样?我年薪8万。还有律师说2008年1月后的未签合同时间才应双倍补偿,是这样吗?那之前的呢?另外,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单位应缴划入个人帐户的系数是多少?划入统筹的系数是多少?有人说个人缴多少,单位就应该同比例缴纳,到底应该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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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当事人实际平均工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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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当事人实际平均工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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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