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甲方:房主 1.租期一年,从2008年10月26日起至2009年10月26日止 2.租金一年人民币捌仟肆佰元正,分两次付款、第一次付租金在双方签字后付清人民币肆仟贰佰元正,第二次在2009年4月26日前付款肆仟贰佰元正,如不按时付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比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壹仟元。 如乙方第一次交的租金将要到期,不经营。这样算是违约吗?

合同纠纷
2009-04-25 00:40:0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不完全履行合同是违约吗
1995
轿车车船税怎么算
车船税计算
轿车车船税怎么算
死亡后提取银行存款要扣遗产税吗
遗产税标准
死亡后提取银行存款要扣遗产税吗
工人申报工伤认定大概要多久时间
工伤认定
工人申报工伤认定大概要多久时间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336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2410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735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580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29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125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