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因为工作上的事情被我们公司的主管开除了,但是他们让我在开除公告上签了我自己的名字和日期,问题是其中有一条内容是“在未取得公司相关人员认可的情况下私自索取公司机密资料”,但实际上我只是在外来公司人员过来检查的时候把资料藏起来了,然后就给我们领导了,请问他们能不能凭这份公告来对我追究什么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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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写:与事实不符,坚决反对非法开除字样,再签名及日期。然后复印一份或手机拍照留存一份,以观公司处理再做打算。......如对回复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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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难追究你什么责任, 说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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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不能追究你的责任。
建议你在该公告上不要签字。
对自己签字的对方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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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述不明白,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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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没有私自索取公司机密资料的故意,你是不用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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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