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我爸在北京“**酒营销总部”签了一份东营总代理销售**的合同。北京销售公司东营业务经理(负责东营市场的经理),也是起初来东营招商的经理,自始至终都是说假话在骗人。从上到下他们是很不负责不按合同办事,现在分析来,他们就是一帮骗子。最后我们是压货押款,也就是他们发来我们不需要的产品压进库存,欠我们房租款6万元,欠条是业务经理打的,还有业务经理占用我们的货款14840元,和骗我们给我们找人办事的款1000元,这15840没有欠条。年前年后还通话让我们等,现在直接没有音讯了。请问怎样用法律追回损失?欠款起诉地点是在哪里?是在东营海还是在北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