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月平均工资是2000左右。工作了差不多6个月了,前些天店里开除了我(过错不在我)。按照《劳动合同法》,店里应该给我多少补偿金呢?
2、我来这个店上班半年左右了,店里始终都不跟我们员工签订合同,社会保险等也都没给员工交过一分钱。请问店里不给我们员工签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是不是应该每个月都要付员工双倍工资?我月平均工资是2000元左右,工作了差不多6个月了,请问可以得到多少?
3、我们店规定一天工作时间是12个小时,店里也不给我们加班费。我工作差不多6个月了可以得到多少加班费呢?
请各位帮我算下好吗?请问我提出劳动仲裁一定可以得到上述所说的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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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就是5个月的双倍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补交社保,加班费具体计算,还要你举证的,你首先要证明的是你与店里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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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帮你计算和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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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个半月工资的补偿金;2,不跟员工签订合同从第二个月支付双倍工资;3,加班工资也可以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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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比较专业,你应当聘请律师帮你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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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一个月2000元;双倍工资12000元(也给付了12000元)、平时加班是工资的150%,节假日加班200%、法定节假日300%,自己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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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