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我是上海一家投资公司的法人代表,我与其他两名股东各占33%的股份。去年8月我们与两名投资者签订保本外汇理财协议,但是遭遇金融危机造成大幅亏损,期间我们已经逐月赔偿了部分损失,现在大概还差45万人民币,但是目前公司实在无力承担。我想问一下,如果客户报案或起诉,我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我目前如何能尽力弥补这个事情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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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只有这种形式才是委托理财,否则是居间合同了。
专家律师----本网版主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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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补充一下,帐户是客户本人帐户。协议是公司该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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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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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刑事责任。甚至不用返还欠款。 专家律师----本网版主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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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