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为财产包涵了些什么?
是否有: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林木、牲畜和家禽、文物、图书资料、所有的生产资料;生产资料包涵的有农田、土地吗?
2、有土地使用证是否可以全部继承农田、土地、林木?
4、农田、土地、林木都转让,土地使用证可以转让吗?
5、有土地使用证与没有土地使用证如何来继承财产(农田、土地、林木)?
全文内容:
我外公、外婆也死去多年,因在死时没有遗嘱继承人,而在安葬第一位老人时没人来安葬是我母亲安葬的,第二位老人死时因在农忙节(农村种谷子、玉米)
,没有通知养女。
农田、土地亲生女也耕种多年,因08年土地使用证变更而养女的户籍在出嫁时没有迁走,而在变更土地使用证时变成了养女的名字,而她有了土地使用证后把所有的农田、土地、林木都转让给别出人,而土地使用证也随着给了土地使用方。
以上如有不对的地方请各位律师多多指教,另请求依顺序讲解答我的问题好吗?在此多谢各位律师你们心苦了,祝你们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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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继承。发生争议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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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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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