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我家的房子。事情是我家有一栋房子是在我哥的名下,前一段时间我们家分东西,分的结果有一项是把这栋房子分到我名下。(自行协商的。)已经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证已办理好,是在我名下,但是当时我们的国土资源局出了一些问题,土地使用证暂时停办。现在的情况是别的东西都已经分好了,现在也可以办理土地使用证了,但是我哥反悔了,不在转让土地使用手续上签名。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如果这个土地使用证真的办不成会不会影响我对房屋的拥有权,会不会影响我的使用权利对以后的交易造成不便?
希望有专业人士能回答一下,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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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分家析产中,双方达成的协议是有效的,如对方不履行,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其履行合同,而后拿判决可以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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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有效,如果对方一直不协助你办理相关的手续的话你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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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有分家协议的话,不会影响你对房屋的所有权,但有可能对以后的交易会所所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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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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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