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国企工作。2003年购买了一位我公司退休工人的住房(此住房为我公司为职工所盖的平房)成交价为二万五千五百元。同时双方签定了房屋买卖协议。由于各种原因,当时没有办理产权过户。前些时间那人回来,我要办理产权过户,那人说,现在房子涨了,如果我想要过户的话,得按现在的市场价给他找差价,否则他不给我办理过户。现在那房子约值七到八万元。房子在我2003年购买后,我在空地盖了两间房,并对主房进行了装修。
现问一下,如果他去法院起诉我,我能否败诉。我如果去法院起诉他,能否胜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