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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有房屋,只一方签字买卖合同有效吗?

房产纠纷
2009-05-01 01:21:26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9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 可以主张其处分了家庭共有成员的财产份额,这部分行为无效。
  • 属于效力待定
  • 一般是看产权人是谁。现在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要求产权证上写夫妻两个人的名字。
  • 原则上合同有效。
  • 一般来说是有效地。 但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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