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4月3日我和我老公在深圳买了一套房子,(我们已经拿结婚证了)首期是他筹的钱,现在供房和还款都是两个人一起还,但现在房产证是他一个人的名字,我想问的是,如果万一有一天我们离婚了,是不是属于共同财产,我是不是也会得到一半的财产?请告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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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首期是在结婚以后交的,那么可以肯定该房产全部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首期是在婚前由你丈夫所交,婚后仍在供房(不论由谁供都一样),那么部分比例的房产为夫妻共同所有。具体比例计算为:婚后供房款/首期+婚前供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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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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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属于共同财产,不必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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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他卖了,就麻烦了。建议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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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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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期是你老公的个人财产,其他的是你们的共同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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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一般是看办理房产证是否在办理结婚证之后确定是否是共同财产。房产是他一个人名字,对你不利,他卖房,你就无法知情和很难阻止,最好变更为双方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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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