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表弟,今年17岁,宝鸡市技校在校生,4月15日,受同学唆使,参与了一起抢劫学生钱财的案件,共7人参与,抢得财物50圆,受害者15人,现已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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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 *** 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因受害人众多,可能为多次抢劫,这样幅度应该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又因为你表弟系未成年人,又有自首情节,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量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个幅度内考虑,有缓刑的可能,但难度比较大。如果不是多次抢劫,也没有其他加重情节,则缓刑的可能性会比较大。如对我的解答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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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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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抢劫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你表弟因是未成年人,又有自首情节,具有法定的减轻处罚情节,量刑可能在三年以下,有可能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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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抢劫罪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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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