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在双星轮胎上班,2005年和双星轮胎签定了10年合同,2006年我因为肝炎一直请假,到2007年4月份我去上了两个月的班,以后再没有上班,也没有送请假条,今年公司要对长时间不上班的人进行清理,我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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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你现在应当马上跟单位联系上班,否则对你是很不利的。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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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做法不合法,建议聘请律师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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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依据公司有关制度处理。前提是有制度可依据,并且制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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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公司兑现社保,经济补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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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潍坊杨春恒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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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与单位联系上班,否则对你是很不利的。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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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