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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原有四间平房,95年因村中心路拓宽需我家拆一间让出,后经协商同意,补偿2500元,并保证我房子翻建时宅基地不受影响(划方出清),98年7月建房手续办妥去找村官,要求落实当时的承诺,答复:宅基地问题等把房子建完后再处理。7月30日由建房办、村建房负责人一起放样动工(由于我的房子东移1.5米左右,前面5米多有朱生法的小房子),房子完工我多次去找村里划定我宅基地周边界限,他们总是推脱。07年1月14日朱趁我们不在家,打坏我家水井、防盗窗、落水管,报110,警官说到村里解决,村里没解决。后他再三砸坏我家防盗窗,挖了我家果树、井。我多次找村官理论无果,带了相关证件和协议找镇党委、土管所咨询。答复是你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问题要由村里解决。一直得不到解决。07年6月20号朱翻建小房子发生纠纷报了110告知未经处理不能动。7月2日朱强行修房,我上前制止遭殴打。妻下班回来看到后把小房子的墙敲了个洞。第二天早晨约6点朱纠集了十几人身藏 *** 具闯入我家,把我妻子拉到门外殴打。邻居报了110,警察把我们送医院救治。我妻身受8处 *** 伤,住院16天。医药费等至今未得到赔偿。后又两次遭朱持 *** 和铁棒拦路袭击。

民事相关
2009-04-16 22: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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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