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律顾问:
您好!我是一名小学教师,家住湖北;由于丈夫是一名工程师,单位在济南。结婚后为了解决两地分居问题,我在学校办了停薪留职,来到济南。可是人生地不熟,要想找一个教书的工作实在是难上加难,首先不说工资只能按代课工资(每月600元)发,而且找不到招聘代课的学校。换其他工作吧,也不是很容易。我每年要向原单位交3000元左右的留职费用,而且也是到处求人,我真的不明白为什么调动这么难呢?也就不说调动吧,我就这样放弃了我以前的工作,那我工作了近10年,难道我的养老金也白交了吗?我该怎么办?请你们务必给我一个答复,好吗?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