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是一个开店做生意的,后因B经常来光顾,时间长了就认识了。B说是做煤生意的,并声称现在没有钱,只要是有煤发往某处(外地 ),就马上能卖钱,A听后说能找亲属C借到钱。就这样A找C借了3.2万元,并拿来买煤发往了某地,结果煤并没有卖出去。在这期间一切事情都是由B来做,A只是跟着来回跑,根本不起到什么作用。事过3年后,B说这个事你就不要管了,我给你2.5万元。我的求助问题是A和B之间没有合伙协议,也没有具体的分工和相互间的债务承担。这算是合伙吗?如果不是A又有什么诉讼主张?能得到损害赔偿。根据这个案情B是不是构成了民事诈骗?以上事实都有确切证据予以证明。盼业内人给予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