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事故发生的经过和现场情况:
三月三十日晚上9点20分,我从老家回来骑摩托车路过大陈乡大陈村,撞上正在行车道走路的二个人(三个人平肩排着行走,其中二个给我撞倒)。当时对面来了一辆货车,我靠右避车骑行,由于对面车灯较亮,我的眼睛不适应,加上我自己用的是近光灯不亮,我的车速度只有30多马,瞬间看到前面三个平排走行人背影,急刹车就撞上了二人中间,当时二人就倒下,我立刻打120把这二人送医院,接着打122事故报警。现场拍照绘图备案。
事故现场:这是一条省道混合道,两边设有人行路,就是没有护栏,中间是7米的车行道,分左右两道各3.5米宽;其实这三个人平排行走,已经占了右车行道的近2米,我的撞点在靠右车行道1米处,后来车刹车轮划行到1.4米停止的。这个事故有图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