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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我在208旧国道上正常行驶,因为对面大车灯光太强,刺眼。突然发现路面有树枝,在看见树枝的同时发现树枝前方3米左右停着一)辆大车。我紧急刹车并且躲避,因路面较窄,还有车辆连续迎面驶来 ,我又怕和对面来车相撞,不敢躲避过多,导致我的车右边和前边所停的车后拖挂左角相挂,使我的车右侧严重受损,所幸没有人员受伤 。对方带挂车因为车出故障,停下修理,没有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和任何后尾灯也没有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只是在挂车 后边3米左右放置两个树枝。请问:这种情况我有没有责任?如果有我应该负什么 责任?责任又应该怎么划分?谢谢。(

交通事故
2009-05-22 21:4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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