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的劳动合同到期是2010年12月30日,去年过年公司跟我谈话说公司效益不好,给我时间自己找工作,在今年4月份公司有同事和公司协商解除合同,说可以給经济补偿金,
昨天我找我的老板谈话说要公司资遣(也按照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今天老板说不可以,只有两条路走1.让我自己主动提出离职,2.就是重新分配任务或调部分如果表现不好说可以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可以开除我,说这两条公司可以不用给赔偿金,请问这样合法吗?
公司开除人可以不用給经济赔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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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合同还没有到期,公司与你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否则,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建议你与公司协商解决,不行可申请劳动仲裁。不论如何,公司无故与你解除合同是不对的,开除更没有任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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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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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多种解除情形,经应补偿。违法解除,双倍经济补偿。不要怕。把与公司有关的书面材料保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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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行为不合法。你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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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开除人需要有合理、合法的理由和证明。否则,违法解除,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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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是不用支付赔偿金的,第二项就不一定了,这里涉及到一些技巧性的操作.操作的好的话,就用赔偿金.不好的话,就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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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做法违背劳动法,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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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辞职的话,公司不需要赔偿。公司以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来开除你的话,也可以不赔偿,但公司需要证明你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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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