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之前我是公司的人事部的员工,08年的十一月份我辞职了。在职时我主要负责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险(新上跟停险),08年九月份有一员工辞职我该停掉他的保险,但我忘记停了。现在我想问:1 公司要我赔偿从08年9月到现在公司给这个辞职员工所上的全部保险费用,公司的这个处罚是合理的吗?;2 我08年11月份辞职时已经交接完了所有的工作也解除了劳动合同,我不在职的这段损失也要我负责吗?

证券投资
2009-04-15 12:12:5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