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三月挪用公款23万4个月后归还09年检察机关调查其它问题时主动自首交代.请问律师能否定罪免处,是否已过述送时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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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构成挪用公款罪。虽然4个月后归还,但是犯罪已经构成。20多万属数额特别巨大,要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所以没有过诉讼时效。
但是挪用公款以自首论,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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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建议马上委托律师介入吧,如果确有需要可以进一步沟通,哈尔滨何律师、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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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定罪免处,没有过追诉时效。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在案发前已全部归还本息的,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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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过追诉时效。依据刑法规定,4个月后归还仍构成挪用公款罪。但已归还可从轻处罚。如还有问题可与我一对一咨询,或直接致电与我,如问题明确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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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