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08年1月份与原公司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08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因自己原因,09年2月向公司提出辞职。当时公司领导均同意,因急着去异地找工作,当时领导同意半个月的请假时间。2月23日左右去公司办理手续,因一个职业证件未谈妥而手续没有办理结束。期间,曾问领导关于证书的具体赔偿金额,领导一直回复:回来再说,按照合同对离职人员不利。4月份左右回去了一趟,领导告诉我赔偿的金额为:证书的培训费用+差额的室龄公司。原单位的工资组成主要为:基本工资+室龄工资+技能工资+浮动工资等,其中签3年合同的室龄工资是300,签1年合同的是100,此次,工资让我赔还1年多的室龄工资差额(即每个月200元),请问:这样的赔偿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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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
一、证书的培训培训费用需要支付,但支付多少却有法律规定;
二、差额的室龄公司确实是返还性质,而不是赔偿性质。但你是否需要支付,需要看劳动合同中有无约定,以及公司劳动规章制度中有无规定并且入职时告知过你。如果均为无,则你不需要支付,如果有,则你需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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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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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则仅赔偿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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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目前劳动法规定的尽有的2条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的情形,详情咨询13141306259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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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的培训费用不用全赔,而是领工资,应该是你返回的,你们的合同上应该有约定!但是还可以进一步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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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
可以请求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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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辞职如果领导同意了,你不需要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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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仔细察看你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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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不合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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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不合理,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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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要求不合理,你可以拒绝。至于你办离职手续,公司不配合,你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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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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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同情你的遭遇。你可以公司协商,如不成可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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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证书时公司花钱培训得来你应该赔偿。关于室龄工资我认为它不是你赔偿公司的,是你返还公司的,因为如果你工作一年室龄工资就应该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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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只能通过劳动仲裁部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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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1年多差额的室龄工资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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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室龄工资我个人认为它不是你赔偿公司的,是你返还公司的,因为其中签3年合同的室龄工资是300,签1年合同的是100,而你实际工作了一年多就要辞职。而你违约在先。工资让我赔还1年多的室龄工资差额(即每个月200元),我认为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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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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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赔偿应仅限于合同约定的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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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合理不合理的问题,而是合不合法、合不合规的问题。具体要看你劳动合同和培训协议的约定了。可以请律师帮你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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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你只要提前1个月提出辞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就不用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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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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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培训费用。是否在培训时签订协议并约定服务期?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实际支付违约金不能超过培训费用,应按照未履行期间计算。
2、关于工龄工资。你们的劳动合同中是否约定3年内解除合同,要按一定的标准退工资?如果有,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也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按约定履行。若没有约定,可以直接理解为3年以下的工龄工资是300月/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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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作为用人单位的一方都很强势,所以一旦发生纠纷受损失的往往是劳动者。如果想维护自己的权利就仲裁或起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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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只能要求您承担培训的费用,所以公司的主张是不合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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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做法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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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费用,按协议约定;室龄工资,性质不明确,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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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是否合理要看合同如何约定,如果合同有约定就应当按合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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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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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以合同和实际损失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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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培训费用平摊到你的工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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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不合理,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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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如果你提前一个月且书面通知单位辞职的话,你不需要给单位任何赔偿,包括所谓室龄工资的赔偿(或叫返还)。其次,证书的培训费用等具体分析,但一般来说说,培训费用都是单位负责的,而且也不能要求职工离职时赔偿。当然,具体的法律分析需要详细看完相关资料才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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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