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9月份我家买了一套房子,当时一共是26.8W,07一共交付了23W。还欠公司3。8W。今年4月10号,我接到攸县法院的电话通知,说我被金塔房地产公司起诉,今天开庭,本人由于在外地,而且之前一直没有接到任何通知。当时法院一个姓贺的法官说帮助我家与公司调解,所以让发个身份证的复印件和与授权说明。意思就是说,我将全权授予我母亲处理与公司的官司。今天4月13号,有个人送来一件东西,上面写着,起诉费用2000多,违约金1W多。我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想求助一下,我能上诉吗?我现在该怎么去处理这个官司?如果我不理会这个判决书,我要该怎么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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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判决书已送达给你。个人认为你需要理会,上诉,考虑是程序上出了问题还是实体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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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聘请律师审查判决书并听取你的陈述后再决定.
如果考虑上诉应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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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服,最好能够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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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建议你委托律师帮你处理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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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上诉,以程序不合法或者以公司违约在先为由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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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上诉,过了上诉期就只能申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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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建议及时进行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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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