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2009年3月6号下午3点多,我乘坐一辆河间到泰安的长途客车回泰安,车到老汽车站,我下车取行李的时候,右手小指被车上一位乘务人员用行李箱门挤伤,造成我右手小指末节粉碎性骨折,几乎离断。被送往泰安中心医院治疗,中心医院无法治疗,转往济南手足外科医院,将断掉的血管、神经、骨头接好,由于骨头碎裂,去掉一部分骨头,并打了钢钉,住院16天,由我母亲陪护,吃饭、医药费等共计花费一万多块钱,全部是我自己支付。车主告诉我他的车上有保险,可以赔偿我的医药费。 请问律师象我这种情况应该怎样想对方索赔,需要赔偿我哪些项目,麻烦您具体跟我讲解一下。如果我跟他协商解决不了,走法律程序的话,他能赔偿我多少钱。象我这样的伤够不够伤残鉴定的资格呢?

交通事故
2009-04-13 21:09:0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