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居住的小区房子是2007年8月份交付房款订购的,按照合同规定,在008年5月31日前交付业主,但开发商直到10月才给钥匙,并且当时购房合同中明确写明:逾期交付,按一定比例付违约金,可直到现在,开发商也没消息,咱老百姓找谁去啊??不是钱的问题,可不给违约金,合同不就成空文了?请问,有什么办法找开发商解决?或者,我们想走法律程序,起诉开发商,请问,需要怎样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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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们可以联合起来找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只能走诉讼了,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身份证明,搜集证据,待开庭和开发商各自举证、质证、辩论。业主们可以共同委托一位律师,由律师来做工作,这样每位业主的花销比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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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开发商违约行为,你们有权向其主张违约金,并应当会得到支持,建议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及时诉讼解决。若还有问题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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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委托律师直接到法院起诉开发商逾期交房,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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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带上购房合同等材料单面咨询律师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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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形肯定构成开发商违约,你们有权向其主张违约金,也会得到支持,建议诉讼解决。除此之外,可能还存在违约情形,建议与律师联系,寻求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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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有权向其主张违约,建议与律师联系,寻求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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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