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酒店员工,当天我在前台值班,我公司之前被开除的员工来店闹事,冲进前台对我进行了殴打,事后逃跑。公司让我休息几天,并且给我报销了医药费。但我因害怕,觉的酒店没有安全感提出了辞职。然后酒店就要扣我的误工费并说找到逃跑者对我进行赔偿以后,要求我把酒店付我的医药费归还酒店。酒店还有我一个月的工资,昨天闹事人已经对我进行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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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给你们上保险了吗?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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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治疗期间单位应全额支付工资福利待遇,单位提出扣除误工费的做法不妥,你可以提起仲裁要求支付治疗期间的工资及尚拖欠的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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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没有理由扣你误工费,更没有理由让你归还医药费。如果因此酒店在工资中扣了相关费用,你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相应的维权途径。
如仍有疑问,可来电话咨询13911218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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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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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不应扣误工费,医药费不归还。如对答复满意,请点击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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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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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应当享受工伤待遇。侵权人已经赔偿的部分,单位不需要再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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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工伤,不应该扣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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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