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现在在广东,我爸爸在老家吉林遇到问题,现诚恳咨询:1997年国家分地,我家分到一块草原开垦出来的地,此地据说1960年已经开始开垦,但由于我家一直在松原市居住,没有种田,就被当年的村队长张先生占为私有,一直耕种至今。 今年我爸爸向长岭县法院提起诉讼,想要回土地,判决为:此地属于草原地,任何人不可以私自耕种,退换草原。 虽然我不是法律专业毕业,但我记得:草原被开垦耕种后若干年,就可以做为正式耕地,请问是否可以帮忙给些意见,非常感谢!!!

经济相关
2009-05-13 10:51:3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