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9日,受害人陈东自工厂下班后,于晚上到广东中山市古镇驾驶摩托车拉客挣钱,在中山市古镇华艺工业园门口,被三被告抢劫后故意杀害至死并损坏受害人的摩托车和衣物。
1、现在事情已过去半年多,法院一直叫我受害方在等待信息。而且检察院没有给予我们关于受害人被害的书面证据。检察院只告诉我们等法院判刑后如我受害方感到判刑不满再上诉,但是我们现在没有任何证据,到时如何上诉呢?
2、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有权向警方获取一些书面证据吗?又该如何获取呢?
请律师回答。急!
-
从你所述的情节看,三被告所涉嫌的罪名已不仅仅是抢劫罪,还有故意杀人罪。如果到时判决结果出来,你们不服该判决结果,那你们当然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检察院提起抗诉或向有关部门申诉。至于案件的证据材料,法院一般是不允许受害人家属查阅、复制的,但是受害方聘请的律师则有权查阅、复制原件有关的全部材料,据此为受害人提供申诉等法律帮助服务。
-
你好,作为被害人家属,你们有权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建议委托律师代为办理。
-
这是公诉案件,你们无上诉权利。
-
这是一起抢劫杀人案,依法是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你作为被害人的家属,有了解案件进展情况,提出民事赔偿、刑事部分提请检察机关上诉和民事部分自己上诉的权利。但在此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必须是先审理刑事,然后才能审理民事部分。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