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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约5年前身份证被盗,2年后(3年前左右)收到银行律师信才知道原来有人拿了我被盗的身份证去办理了信用卡,没有还钱,律师信告之我要还钱否则就起诉我,我立即前往2家银行的发卡中心(分别是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2家银行都留下我新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告之我已经了解事情,会登记,不用我还钱。当时已经事情已经到一段落。在之后的时间里,我都无法办理信用卡,后来我了解到由于之前被人冒认办理信用卡,我没有还钱,所以信用度很低,进入人民银行黑名单,无法再办理任何借贷的事宜。 到今天(2009.4.10)我竟然还收到法庭传票!是有关信用纠纷的!! 我应该怎么办?难道银行就是这么无赖么!?

证券投资
2009-04-10 23:5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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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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