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我家有个铺面出租,合同定了可移动的物品可以搬走.但租铺的人已两个月无交租,还要挟我们要拆走他建的隔层(原本我家租给他是开发形店,简称A,后来生意不好,他转租给卖酒的老板,简称B.我们借房产证给B办工商执照,结果办好时,A说让他拿房产证给我妈.结果A要挟我们要给他拆走隔层才肯给房产证我们.半年后得知此事,我妈报案,但A并不想给房产证给我们,只是B君通知我们,B交锁匙给A时通知我家取回房产证.现在A用大锁锁了我家的铺,又两个月未交租,按合同办事,应是可以收回铺面.但开他的锁,又怕他说铺里有几千万,公安局的又不管,那我家的铺就一辈子锁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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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在公证处的人员在场情况下清点搬出物品,找个房间存放,同时向法院起诉租金,判决生效后可拍卖他的物品充抵租金,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如需要帮助请与我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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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法律手段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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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