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9日上午,我爱人在上班期间按要求关合电闸时被突然爆出的电火球灼伤右上臂,当时单位说马上医治,休息。并报销医疗费。出事现场整理后,又说这是操作不当造成的,但按当时出事时我爱人后面的监督员说操作并无违规。请问我现在需要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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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你爱人是由于什么原因受伤,只要不存在故意行为,必须认定工伤,按伤残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需要你们及时治疗并要求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申请本人或直系亲属可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康复后,及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后按级别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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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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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爱人的受伤属于工伤,应当由单位承担责任。如果单位认不予解决的话,你们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并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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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否违规都是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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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你爱人在操作上是否违规,均不影响认定为工伤,现在积极治疗伤情,三十天内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你爱人可向当地劳动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依法享受工伤待遇。——洛阳劳动工伤律师方西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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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