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们村集体有祖宗遗留的鱼塘一口、位于公路边、91年因公路拓宽需要裁弯取直、镇政府国土部门与村委会与我村协商征用了0.143亩用于公路建设[该建设路段属镇府国土与建委管辖]。并在公路建成后在鱼塘里筑建了挡土墙保护公路以防公路被鱼塘水浸坏、[筑建挡土墙没有钱补偿给我们村]挡土墙建好后不久崩塌了就有其它村民黎某趁机在崩塌的鱼塘上下位土地种满了果树和蔬菜。现我村要收回鱼塘土地承包给他人、并愿意适当补偿黎某青苗费要求黎某自行迁走所有果树和蔬菜、遭到黎某拒绝说果树种下了土地是他的、果树漫天要价、并声称谁砍他一棵果树他就砍谁的人头。无奈之下村民找来建委、国土、村委会等部门调解也未解决。现村委会己出一份向我村征收土地合同付本、证明除征收之外余下土地属村集体所有、并起搞了一份调解经过的材料并盖了公章交给我村民小组、这份调解材料和合同付本能起发律作用吗?黎某行为属侵权吗?经多方部门调解未果我们村该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09-04-09 02:06:1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